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台新征[2021]-1001
- 发布时间:2021-11-19 发布部门:台州湾新区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台州市人民政府实施蓬街镇2021-9地块(基础设施道路,滨十二路)建设项目,拟征收蓬街镇蓬街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蓬街 镇 蓬街居 村 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6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台州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 蓬街镇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