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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举一反三”清单(编号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区已完成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举一反三”清单(编号四)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台州市部分县(市区)混凝土行业布局不合理、监管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强化混凝土行业的监管,完成混凝土企业环保提升整治。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源头监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长效联系制度,对新建搅拌站建立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全环节联审监管机制,做好新建项目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能评及资质备案等审批管理和行业监管,防止违规审批、违法建设。

(二)加强整改落实。根据《台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环保整治提升标准》,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登记造册,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并备案;问题企业整改到位后验收销号,销号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商务局备案,形成工作闭环管理,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渣合理回用”清洁化生产目标。目前问题企业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由第三方公司出具验收报告。

(三)加强长效管理。联合环保、市监、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对全区混凝土企业开展清洁化生产整治提升抽查、督查活动,形成监管合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未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4-2月27日,共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

电话:0576-88909665

 

                                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

                                     2023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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