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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相关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甲街道、海虹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台政办发〔2023〕12号)、《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上报 2023 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切块县市区部分)分配方案的请示》(台经信〔2023〕52号)、《台州市培育发展光电产业若干政策》(台政办发〔2021〕42号)和《台州湾新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新发〔2021〕2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相关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

1根据台政办发〔2023〕12号第9条:对实施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工厂等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软性投入(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服务、数据采集硬件等费用)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且其中信息系统、软件服务等软性投入占80%以上的,按软性投入给予不超过30%、最高300万元补助;对5G全连接工厂等带动效应的5G融合示范项目,按5G网络设备和软性投入给予不超过20%、最高300万元补助

2)根据台新发〔2021〕27号第十九条:对实施工业互联网、智能化工厂等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年度软性投入(包括信息系统、软件服务等费用,下同)在 50 万元以上,按软性投入给予不超过30%、最高 300 万元补助。对经认定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带动效应明显的 5G 融合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对在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方面取得成效且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实际投资及研发费用 25%、最高 300 万元补助。

(二)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

1)根据台新发〔2021〕27号第二十三条: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对软件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完成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执行合同金额 10%、最高 100 万元奖励。

2根据台政办发〔2021〕42号第一条:在台州市范围内,围绕光电新兴产业进行投资,建设期实际项目投入(不含土地)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投入的1%给予补助,累计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

(三)加大产业人才引育。根据台政办发〔2023〕12号第17条:对经认定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领(创)办的企业,按该企业当年实际银行付息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以年利率3.6%计算补助金额(实际贷款利率低于3.6%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应税销售收入的1%。

二、申报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申报对应政策条款,申报截止日期2023925日。

1.申报对象:

在台州湾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的相关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

2.材料内容包括:

12022年度台州湾新区制造业数字化相关补贴申报表附件1

2)证明符合补贴条件的文件、发票、合同等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清单附后)

4)企业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3.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站点选择“台州湾新区”,点击“使用手册”,根据指示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略过)、登录、选择具体的项目进行申报。所有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至新区经科局;

2新区经科局、财金局组织人员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补助方案。审查后报管委会审批,由管委会行文拨付专项资金;

3申报单位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按提供的基本账户接收补助资金。

、咨询联系

台州湾新区经科局426室),阮欣悦;联系电话:88786975

、其他事项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单位仔细对照政策内容,整理出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在截止日期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街道认真做好相关企业的申报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

 

附件:1.2022年度台州湾新区制造业数字化相关补贴申报表.doc

2.企业资料真实性声明.doc

 

 

 

 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    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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