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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三批)

根据《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76号)要求,现将新区牵头整改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第批)予以公示,请公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5317——2025323

监督电话0576-88909391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第批)

 

 

  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317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第)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信访举报内容

是否属实

是否重点

调查核实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1

X3ZJ202405310070

台州市椒江区农场路1550号台州市出新镀业有限公司生产线建设与环评内容不一致,车间内污水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早晨烟囱排放黄色烟雾,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台州市出新镀业股份有限公司生

(二)产项目已审批了9条电镀生产线和7条表面处理线,期间建成9条电镀生产线和3条表面处理线并完成了验收。当前2条电镀线已经拆除,1条表面处理线自20239月开始停产至今,共有7条电镀线和2条表面处理线在产,其中2条电镀线因重建后与环评审批有少量变化,属于不构成项目重大变动,符合相关规定。20246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7条电镀生产线均在生产,电镀生产线均架空,但生产过程中电镀车间内存在废水跑冒滴漏情况。该企业各生产线均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即烟囱)。经连续三日开展现场检查,均未发现废气排放口排放黄色烟雾情况。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二)存在问题。台州市出新镀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存在废水跑冒滴漏情况,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会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一)根据监测结果台绿水青山(2024)检字第1616显示,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二)该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完成2处跑冒滴漏整改,对生产线加强封闭管理,加强污染物收集效率,完善各类台账的管理,及时动态更新相关资料。

(三)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依法依规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该公司已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三废防治措施,废水分类至收集池,通过提升泵高架输送至废水处理站,并加强车间密闭管理,保障废气有效收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已完成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变动核查、论证,完成《台州市出新镀业股份有限公司9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技改项目变动情况分析说明(验收后)》,已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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