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台州市春丰机械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6-02 信息来源:台州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访问次数:
2021年5月20日、5月25日,我大队查实了台州市春丰机械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事实,下发了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2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3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5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零伍拾元。台州市春丰机械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程序向我大队申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2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3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5号、台新(消)行罚决字〔2021〕0036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经核实,台州市春丰机械有限公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我大队拟同意对上述不良信息予以修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大队。我大队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日至6月9日
电话:0576-88686510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湾新区聚英路1000号
邮编:318014
台州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