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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记

文/洪和胜

 

前言

前段日子,看了台湾已故作家三毛写的《拾荒梦》,心里着实为之激动了好一阵子。

三毛认为拾破烂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她说自己小时候经常逃学去拾破烂,成名后也是一边写作一边拾破烂,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任何处罚也改变不了我的坚强决心”。可以这么说,她是拾着破烂长大的。

我的心像有无数条小虫在咬,躁动不安。我也想做个拾荒者。

我工作很忙,家事又多,烦躁的心情一直压抑着。如今,在一个偶然又偶然的黄昏里,受三毛《拾荒梦》的撩拨,有呼吸新鲜空气、游走玩耍、自由快乐如飞鸟的机会,我为何要轻易放过?

再则,我的家境一般,拾荒也可贴补一些,说不准还能拾到宝贝发大财呢。

另外,像三毛这样的知名作家也将拾荒当作“第二职业”,并且津津乐道于此,拾荒肯定是种高雅、崇高的职业。要不,无法解释。

我决计拾荒。

01

几天后,我挎个大竹篮,手里拿着根竹竿出门了。

“干什么去呀?”邻居问我。

“拾荒,”我回答得既简短又响亮,心里不无几分骄傲。

“拾荒?”邻居露出迷惘的眼光。

拾荒的行当并不新,可“拾荒”一词却颇新,至少在我们本地是这样。我知道他不理解拾荒这个概念,他只晓得拾破烂是种下贱的职业。但我不屑回答他,我扬长而去。

我开始用竹竿在垃圾堆里挑挑拨拨。一拨到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眼里就射出兴奋的光彩,直到拿在手里仔细看过,确认是一文不值的破罐或烂瓶时,兴奋的光彩才变成无限的希冀。

“你在干什么?”单位里的一个同事问。

“这还看不出来吗!”我头也不抬,只管用竹竿拨弄着垃圾,让他看我漾溢于表的得意神色。

02

不过拾荒毕意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几天下来,我一无所获。

我们住的地方是个小镇,如果不算“郊区”的两个村子,镇上恐怕只有六七千人,最多不会超过八千。镇小人少垃圾自然少。我准备到乡下去周游。

于是,我又挎起竹篮,拿着竹竿出门了。

与前几天不同的是,现在我的头上多了一顶破草帽,篮里多了一个碗和一双筷。这是为着中午的时候到小吃店里买咸菜面吃而准备的。我虽是个拾破烂的,但颇讲究卫生。

大饭店虽然卫生措施一应俱全,但吃不起,小吃店五毛钱就足使我吃得饱饱了。倘若再能出二毛,便可以买得大半碗鲜啤酒,坐在电风扇下慢慢地品味咸菜面和鲜啤酒的美味了。

“祥林嫂来了,”有一群放学的小孩子说。

我将自己仔细打量了一番,觉得的确有几分像祥林嫂。我居然像鲁迅先生笔下的人物了!这使我越发得意起来,忍不住嗓子的痒痒,哼起了小调。

时间又过去了好些天,我仍然是一无所获。原先那股狂热的劲头没有了。该是好好反思的时候了吧?我坐在垃圾堆旁抽着闷烟。

03

不少大陆人的生活水平比不上海峡那边,这我知道。在有些地处偏远的穷地方,老大穿过的衣服给老二穿,缝缝补补以后又传给老三穿,哪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当垃圾丢掉。

再则,我都是而立之年的人了,比不得小时候的三毛,可以拾根破毛笔管吹皂泡,破手帕一围唱儿歌,断筷子当手枪。我也不能拾些破布、毛线,甚而旧杂志,处理后改装成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这些是女孩子的东西,我要它干什么?

还有,三毛出身于书香门第,自幼受到艺术的熏陶,哪些是有价值的艺术品,哪些是废品,一瞧就知道。对于拾荒,她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后来又遇到比她“功力”高一层的拾荒专业户,经常受他指点,拾荒技巧日益精湛。

而我出身微寒,拾荒又是半路出家,哪有什么好东西轮到我。即便是真的出现在我的眼底,说实话,我也不一定认得。

起先,我还以为在垃圾堆中或许还能翻到几个内装巨款的皮包,这样,我的后半生就不用愁了。可是运气一直跟我过不去,我压跟儿就没有翻到过什么皮包。

两分的硬币到是翻到过一个,那是在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的。本来满怀希望,却不料是这么一个玩意儿,气不过,我一脚把它踢到小溪里去了。

拾荒自由到是自由,但决不如三毛说的那样是游戏,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我是把拾荒当作一种生计之一。

再则,我的各方面素养不如她。她可以从一件并不稀罕的东西里展开丰富的想象,并冠之以“神秘”、“奇妙”等字眼。我可不行。一个破盒就是一个破盒,一段烂树就是一段烂树。拾荒也很苦,整天风吹雨打日头晒,还要忍饿挨饥。

至于拾荒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更是不可相信了。也许台湾和西洋人的垃圾是香的,可我们大陆,尤其是我们乡下人的垃圾实在是臭气熏天,闻之令人昏厥。垃圾堆里全是瓜皮、烂菜、馊饭、狗粪,到处是虫的世界,苍蝇在嗡嗡地飞着。

看来我得悬崖勒马了,要不,就去城里拾荒。

04

到城市里拾荒,这主意其实不错。

但问题是几十公里的路我怎么去呢?我如果有私人汽车,就可以开到城里拾荒,一路上还可以兜风。三毛就用大卡车载过从垃圾堆里拾到的大箱子。让我难过的是我没有汽车。况且,我要是个有汽车的人,还会不会去拾破烂就难说了。

到城里的公共汽车是有的,但车费比较贵,来回就得十来元。是不是合算呢?这也是要慎重考虑的。

最好的办法是每天天不亮时就起床,跑步到城里。这样做好处有三:一是省钱,二是能锻炼身体,三是磨练意志和毅力。

说干就干,大清早我就跑到了城里。衣服被汗水淋透了,裤衩自然也能拧出水来。其苦是可想而知的。

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我必须好好干,要么就偃旗息鼓,打道回府。

因为我再一无所获,有苦难言自不必说,妻的埋怨也能使我的耳朵生满老茧,我受不了。她说我拾荒是吃饱了饭嫌没事干,说我把一大堆的家务扔给她,说我是劳命又伤财。

伤什么“财”她没有说,估计是指我每天五六毛钱的中午饭开销太大。

她埋怨最多的是我拾荒的名声太不好听,害得她平时都抬不起头来。

她说我每天回到家里,浑身上下臭不可闻。有一天夜里她一脚把我蹬到床下,吼道:“你去泡在酒精缸里消毒三天三夜后再来跟我睡!”

我是背水一战了,成败在此一举。

05

但老天爷仿佛专门在跟我作对。头几天我空手而回,接下来几天也空手而回,再后来几天仍然是空手而回……

我坐在垃圾堆旁的一个破箱子上痛哭流涕,心中的懊恼沮丧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当时有瓶毒药,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的。

日已沉西,残阳似血,微风将一阵阵说不出的臭气送进我的鼻孔,我感到昏昏然。

我在茫茫的垃圾海洋里拔涉,不知道哪里是岸,哪里是灯塔。

摹然,一个精美异常的箱子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急急地冲过去,按捺住狂跳不止的心,颤抖着把它打开。一片耀眼的金光!天哪,是黄金,满满的一箱黄金!

我疯了,跳着喊着,紧紧地抱着。闻风而来的妻又是笑又是哭。“这就是发给我们通往天堂的通行证。”我们披头散发,忘乎所以地高呼着。

突然,脚下的垃圾开始晃动,瞬间,变成了无垠的沼泽地。我们的一切咆哮、挣扎、努力都无济于事。绝望中,我和妻和这箱满满的黄金一起,带着怨恨和满足陷下去了,一直陷到地狱里……

“啊!”我痛苦地喊了一声,醒来了,原来是南柯一梦。

一只狗正在咬我的脚,大概将我当成了死人。

06

我坐起来,揉着惺忪的眼。

天空净极了,一轮圆圆的月亮就挂在我的头顶。该是半夜时分了。

回家吧。我无精打采。

乒!我的一只脚踢到了什么东西。弯下腰去,懒懒地拾起来一看。

“嗨!”我的眼睛又亮了。“是碗!”这一下我真的跳了起来。

这是个质地细腻、光滑,彩陶古朴、典雅、优美而富有神韵的碗。凭我的“职业”感觉,这是个价值万金的文物级古董。

它制造的年代大概是殷商时期,当然周朝也有可能,秦汉嘛亦不能排除,如果说它产生于魏晋南北朝兴许也没错,至于隋唐么这可能性不大,要是连宋元也不是,那它最迟也肯定不会晚于明清。

假如我连这点起码再起码的鉴定能力也没有,我还拾什么荒?对此,我充满自信。

即便我拾荒几年,全是一无所获,单这一回的收获也足够几十个人挣一辈子了!

07

此刻最要紧的是请权威人物鉴定一下,然后回家将这一重大收获告诉妻,让她在这辉煌业绩里和我一起高兴个三天三夜,外加痛快地哭个三天三夜。

我狠了狠心,买了张车票直接到省城。

省城里有我的一个好朋友。他的一个亲戚在大学里当教授,教授的妹夫在省报当记者,我就是由这位热心的记者将我“辗转”介绍给他的表哥的同窗好友。她是省博物馆的馆长,在考古学界颇有名气。

她拿过我郑重递过的“文物”,略略一看,就一个劲地摇头:“假的,假的。”

“什么,假的?”

“是假的

“能否再仔细看看?”

“不用看了,像你这样的碗我这里多着呐,全是从摆地摊那里没收的,分文不值

有如五雷轰顶,我垮了,我的精神支柱没有了,不知道我是怎样踉跄着走出博物馆大门的。

08

拾荒停止了,我恢复了原来的工作。

妻和亲戚朋友说我又有了“人的样子”。

拾荒没有快乐、幸福。拾荒真的像梦。

它教我回味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我拾到的是欢欣还是痛苦,谁也不知道,但它又好像是一个有终止、有答案、也会有结局的谜。

人生又何尚不是这样!

日后我的女儿长大了,我叫她别看三毛的书。要是的确被她的作品迷上,《拾荒梦》这篇是绝对不能看的。

如果女儿非要看这篇不可,那对不起了,我会将《拾荒梦》撕成碎片,抛进火炉里烧成灰烬。即便她搔我的痒,在我的茶里放一把盐,三天赌气不喊我爸爸,我也不会答应。

不过,假如她哭了,我的心就会软的,就会怀着内疚而不安的心情把我的这篇《拾荒记》给她看,因为我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但是,假如万一的万一她坚决要操当年的“父业”呢?哪我就什么都不顾了,我会将拳头在她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着说:

你到海外拾洋垃圾去,要么,再等几十年我死后,你先从我的坟上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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