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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台州湾新区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 海虹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海虹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102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2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台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

3

负责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成立、撤销和调整,指导和监督实施下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推进机关、村(社区)、“两企三新”等领域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培育特色党建品牌。

4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帮扶等工作。

5

负责党代表选举及联络服务工作。

6

按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7

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开展各类人才政策宣传、引进培育、服务保障工作,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8

负责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和关心关爱等工作。

9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

10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11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文明乡风建设。

12

推进社会工作站点建设,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所辖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

13

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环境保护、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

14

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队伍、阵地、品牌等建设,联系服务统战群体。

15

参与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确定、督查等工作。

16

开展区人大代表选举和街道选民代表推荐,做好人大监督等工作,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丰富基层民主实践。

17

推进政协委员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联系服务群众,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18

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阵地建设,组织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劳模培育、协调劳动关系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9

推进团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团员发展教育引导工作。

20

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1

推进妇联组织建设、阵地建设,促进妇女发展,开展妇女儿童关爱帮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22

按权限负责街道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12项)

23

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监测分析经济指标及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24

组织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工作。

25

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政策处理、供地保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26

优化商业业态布局,加强商贸服务业管理;收集上报外贸企业诉求,协调外贸企业开展商务商贸活动。

27

引导商会发挥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等方面作用。

28

开展科普工作,引导、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申报等工作。

29

培育规模市场主体,推动“小升规”“专精特新”等工作。

30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落实各类惠企政策,按权限开展助企服务工作。

31

推进工业园区、小微产业园等平台建设与运营,开展老旧工业园区的改造提升工作。

32

指导企业开展产业技能人才培育、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服务保障本地企业技能人才及产业工人需求。

33

开展企业用工服务,收集企业用工需求,督促企业落实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和就业服务站(点)建设等工作。

34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化改造。

三、民生服务(12项)

35

推进就业服务、创业扶持,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息、专场招聘、就业指导等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认定及补贴申请。

36

开展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生育、托育等服务工作。

37

推动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福利补贴审核等工作,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

38

支持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推动适龄学生入学、入园、复学等工作,服务保障成人教育。

39

建设、管理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开展公益类体育活动。

40

促进慈善事业,支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41

建设、管理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场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42

负责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群体有关事项的受理、初审和动态管理、关心关爱工作。

43

开展临时救助的受理,对资格条件、申请金额等情况进行初审。

44

组织开展无偿献血等工作。

45

做好双拥工作,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

46

负责水库移民服务保障工作。

四、平安法治(3项)

47

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源头管控、风险预警、排查化解,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48

按规定受理办理信访、12345热线事项,预防和化解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

49

建立健全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按权限开展公共法律服务。

五、乡村振兴(13项)

50

负责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

51

负责耕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多田套合”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

52

负责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农田水利工作,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节水灌溉方式。

53

引导大学生、青年返乡入乡发展。

54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机械、新品种推广等工作。

55

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

56

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储备申报等工作。

57

引导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做好各类惠农补贴信息采集、申报、核实、发放等工作。

58

负责并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

59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指导村庄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

60

负责农民负担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调查工作,推进共富工坊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共同富裕。

61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62

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发布农情信息。

六、社会管理(6项)

63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换届选举、补选、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务公开工作。

64

推进网格队伍建设,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65

按权限开展村(居)委员会辖区名称、自然村、街路巷名称等提出、申请工作。

66

开展“和合城幸福里”现代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工作。

67

开展党建引领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一呼联应”共治行动。

68

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4项)

69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负责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70

开展残疾人各类补助申领、困难帮扶、教育就业、康复服务、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完善等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71

负责受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提供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服务。

72

开展留守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救助帮扶。

八、自然资源(4项)

73

核查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片图斑。

74

开展永久性测量标志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

75

做好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林业资源巡查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

76

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申报,跟进规划执行情况。

九、生态环保(2项)

77

按权限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和涉河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推动水环境整治提升。

78

开展禁止秸秆焚烧宣传和管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十、城乡建设(4项)

79

按权限开展拟征收土地的入户调查,做好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纠纷调解等具体实施工作。

80

按权限负责公用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管理、维保工作。

81

按权限做好市容环卫、城市风貌提升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2

负责老旧小区摸底清查、改造申报。

十一、交通运输(1项)

83

按权限负责农村道路桥梁的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

十二、文化和旅游(3项)

84

推进文旅项目开发建设,挖掘文旅资源,打造特色文旅项目。

85

整合、利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建设管理文化阵地,加强文化、文艺人才队伍培养,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及文化艺术创作。

86

开展文物保护政策宣传,发现疑似文物及时保护并上报,发现、制止、上报各类破坏文物行为。

十三、卫生健康(3项)

87

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卫生长效管理。

88

支持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89

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普及、预防监控和群防群治等工作。

十四、应急管理及消防(3项)

90

按权限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91

负责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先期处置等工作。

92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按权限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范围内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五、市场监管(1项)

93

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十六、投资促进(1项)

94

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对接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内外资项目等工作。

十七、综合政务(8项)

95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更新政务信息。

96

开展综合文稿、调查研究、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督查考核等工作。

97

开展档案管理和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村志编纂工作。

98

负责本级财政财务预(决)算、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99

负责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会务保障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100

负责国有和集体资产监管。

101

负责基层治理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统筹调配人员力量并进行先期处置。

102

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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