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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类(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甲街道、海虹街道,各相关企业:

根据《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台政办发〔2023〕12号)(以下简称《政策》)、《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25号)、《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台政办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类(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等)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政策

(一)根据台政办发〔2023〕12号《政策》第条: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AA、AAA、AAAA级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对首次通过国家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达到2、3、4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省级示范(标杆)称号(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根据台政办发〔2023〕25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或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类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企业次年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以上增幅的,可连续奖励

)根据台政办发〔2023〕25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条: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软件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台政办发〔2023〕24号《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第一条:对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试点企业评为省“未来工厂”后按差额补足奖励)。对列入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根据台政办发〔2023〕24号《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修订)》第九条:列入省“未来工厂”名单、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单、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名单、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的企业,对在企业工作满三年的首席信息官(首席数字官),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奖励;对在企业工作满三年且参与项目建设的软件工程师(程序员),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2万元、2万元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不超过4名,营业收入在10亿元以下的企业奖励不超过2名。

二、申报对象

台州湾新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的相关企业,2024年度无较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发生,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非亩均效益评价D类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联合惩戒目录。

三、申报程序

请各街道通知有关企业在2025730前经过街道初审盖章后,再通过台州政企通系统(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申报材料,平台审核通过的企业将纸质资料一式两份送至新区经科局521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联系人:应翔荣、阮欣悦,联系电话:8897563181833536

四、申报材料

12025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类(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等)项目申报表1

2)证明符合奖励条件的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

3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4)企业资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附件:1.2025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类(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等)项目申报表

             2.企业资料真实性声明

 

 

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          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5年7月9

附件1:2025年台州湾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类(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等)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企业资料真实性声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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