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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台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部门:台州湾新区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地”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等有关规定,台州湾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台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3月24日-4月23日。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1.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   

    2.联系人:  徐云旭   王一帆

    3.联系电话:0576-88909869    0576-88927232

    附件:台州湾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新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          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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